2025年10月3日-4日,全球南方与“一带一路”法治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办。第四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大会是一场聚焦人工智能时代全球法治问题的高端学术会议,该会议下设的主题论坛为全球法学教育与法治建设的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中国人民大学浙江校友会会长、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先权博士受邀出席参加“东南亚投资与贸易”分会场论坛并做总结发言。 “东南亚投资与贸易”分会场于10月3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楼第一会议室举行。论坛汇聚学界、律所、企业及行业协会的资深专家,围绕东南亚投资环境、政策动向、争议解决及风险防控等议题深入研讨,为中国企业稳健“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在开场致辞中指出,东南亚作为活力增长带,机遇与风险并存。法律多样性、政策变动性、文化差异性与地缘复杂性是企业须审慎应对的核心课题。论坛旨在汇聚智慧,有效识别、评估并防范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
在议题一:东南亚投资政策解读的讨论中,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薛力教授提出,“一带一路”在东南亚应实施“分区施策”,划分为海岛与中南半岛,优先投资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及泰国。他强调东南亚是“一带一路”枢纽区,建议将“五通”优化为“硬联通、软联通、新联通”,后两者与法律制度紧密相关。薛力呼吁中国保持战略定力,从“主动推销”转向“择优响应”,项目动力应源于东道国自身需求,确保可持续性。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阳娜指出,香港凭借“一国两制”、普通法体系及开放营商环境,作为“超级联系人”助力内地企业进军东南亚。其法治、金融、税制及资本流动优势,结合国际调解院总部落地,强化了香港作为亚太法律与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香港正通过拓展自贸协定网络、完善公司迁册机制、推出多项人才引进计划等政策,从“超级联系人”升级为“超级增值人”,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助力企业把握“一带一路”与东南亚投资新机遇。
盈科马来西亚执行主任要艳菲,系统解读马来西亚“2030共享繁荣愿景”及《新工业大蓝图2030》《国家半导体战略》,指出马来西亚重点发展电子电气、航空航天、医疗设备等高附加值产业,且多数领域已取消外资股权限制。要艳菲主任同时提醒,投资者需关注各州土地政策差异、外资购地审批流程及ESG合规要求,建议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全面的政策解读与风险排查,把握马来西亚作为东南亚投资首选地的战略机遇。
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副会长、兼碳中和绿色发展委员会会长符建认为,柬埔寨正成为中资布局东盟的“价值洼地”。其成本优势显著,经济特区内厂房租金为东盟最低。《新投资法》保障“不被国有化”、“美元结算”、“利润自由汇出”,并允许外资全额控股,入驻经济特区,提供“一站式审批、6-9年免税期+非本国居民99年土地超长期租赁”,依托中柬友好关系及自贸协定升级,纠纷调解效率也有所提升。柬埔寨凭借欧盟“除武器外全部免税”待遇、RCEP及中柬自贸协定,可对接欧美、东盟与中国市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理事长王丽点评指出,薛力教授提出的“硬联通、软联通、新联通”战略框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清晰的实践逻辑;而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阳律师的解读兼具法律专业与商业洞察。针对马来西亚与柬埔寨的投资案例,王丽强调,企业出海需“一手布局,百手应变”,既要敢于开拓,也要谨慎选择。她特别指出,投资争议化解是保障项目安全的关键环节,并现场邀请各方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线下调解室,利用其已覆盖全球的ODR系统和1200名调解员资源,为企业提供高效、保密的纠纷解决通道。作为从业30年的法律实务专家,王丽呼吁在座各界“携法律之手,布产业之局”,共同构建中国企业走向东盟的可持续合作生态。
在议题二:东南亚投资的风险防范的研讨中,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东南亚法律研究所所长米良教授剖析中国企业投资东南亚的多重风险。投资呈现私营企业为主力、领域向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高端产业升级的特点。企业需重点防范三大类风险:政治风险包括征收与国有化、政府违约及地缘政治变动;法律风险涉及外资准入限制、国家安全审查、数据合规等问题;社会文化风险则涵盖宗教习俗、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差异带来的运营挑战。建议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尽调,注重本地化,利用多元争议解决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创办院长徐晶强调,商事调解是解决跨境纠纷的优选路径。国际调解平均仅需3–6个月,成本为诉讼仲裁的10%–20%,具备自愿、保密、非对抗、易执行等独特优势。随着国际调解院总部落地香港及《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发布,呼吁企业善用这一“东方智慧”,将其纳入投资协议与风险管理体系,为东南亚投资合作构建更为安全、高效的法律环境,调解机制不断完善,为通过调解解决跨境投资争议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明诚律师结合案例指出,东南亚投资争议涉及政府违约、政策变动、知识产权及合资纠纷等。马来西亚东海岸铁路项目、印尼矿产许可纠纷、泰国瑞幸商标案均体现凸显区域法律环境的复杂性。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成为重要维权途径,中国投资者提起的案件已达25起。建议企业在投资前期合理约定争议解决条款,了解东道国法律,善用国际仲裁与调解。他指出,面对东道国政策变动、合作方诚信问题及法律环境差异等风险,除传统诉讼外,国际仲裁(如ICSID)与商事调解正展现出独特优势。
老挝国家工商会(重庆)首席代表杨东伦长期深耕中老经贸合作实践,积极响应并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他提出企业出海“四重风险”管理框架:国别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与伙伴选择风险。在中老铁路通车背景下,物流、金融、文化、数字技术等领域迎来重大机遇。建议采取“多方验证”策略,结合书面尽调与人脉信息,交叉验证确保决策可靠。通过加强属地化管理、延伸产业链与技能提升,把握发展契机,而这套源自实践的风险管控体系,将为投资者变机遇为实际成果提供方法论指导。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孔金萍对四位专家的发言进行了系统性点评,构建出一套完整的东南亚投资风险防控体系。她高度评价米良教授的研究成果,称其绘制了一幅清晰的“投资风险地图”,用红、黄、绿三色精准标识出东南亚各国的政治风险区域、文化禁忌地带和安全通行区域,为投资者提供了直观的决策参考。针对争议解决问题,孔金萍深入剖析了徐晶院长提出的“调解为桥”理念。她指出,调解这一东方智慧与东南亚重视人际关系的文化传统高度契合,能够为纠纷解决“量身打造火候”。同时,她也务实指出调解需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建议将仲裁作为重要补充保障。结合闫明诚律师的实战案例,孔金萍提醒投资者需警惕“杀熟”现象,并高度赞赏杨东伦代表从丰富阅历中提炼的国别、行业、经营、伙伴“四重风险”识别体系,认为其信息筛选路径体现了极高智慧。她强调新《仲裁法》确立仲裁地与临时仲裁,标志中国正从国际规则追随者向服务提供者和规则塑造者转变。企业应建立“风险预警+调解优先+仲裁保障”的立体防护网,方能在东南亚复杂的投资环境中行稳致远。
中国人民大学浙江校友会会长、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项先权总结指出,东南亚潜力与风险并存,东南亚仍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方向,关键在于“审慎决策、专业护航”。项律师主张本次会议凝聚多项共识:企业出海需做好充分尽职调查;优先选择新加坡作为仲裁地;经营中注重全面合规与ESG责任;同时务必避开安全风险高的地区。项律师还代表浙江校友会发出合作倡议,建议与亚太法学研究院共建服务平台,通过组织出访、专业培训等方式,为更多企业提供落地支持。
在热烈的氛围中,周漪青院长致闭幕辞。她衷心感谢各位嘉宾贡献的深度洞察与务实建议,认为这既是一场智慧交汇的思想盛宴,更是一次赋能企业出海的实战指南。各位专家的真知灼见与恳切点评,为错综复杂的东南亚投资贸易格局拨云见日,贡献了宝贵的实务智慧与前瞻思考,令在场同仁受益匪浅。 论坛现场汇聚了来自政府部门、法律实务界、学术界、企业法务部门以及以及对国际法治充满热情的青年学生等众多观众。会场内外交流互动积极,围绕议题的讨论贯穿始终。本次论坛在凝聚全球南方与“一带一路”法治共识、推进法治互鉴上取得了重要进展,标志着相关领域的合作迈入了新阶段。
律所视角:锚定跨境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高度关注全球法治建设动态,项先权主任出席本次大会,不仅为律所精准把握国际法治发展趋势、优化跨境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律所加强与国内外同行、高校及企业的合作搭建了坚实桥梁。 未来,我所将吸纳论坛前沿成果,依托专业团队与实务经验,助力全球南方与“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以上部分素材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官微) 编辑:陈 霞 审核:项先权 |